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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的通知

各系、部、处、中心、所、附中: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厅函[2019]1号)以及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,现面向全校在职教师、科研及管理人员征集优秀科研成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著作、论文、咨询服务报告以及普及读物等。

二、申报方式及程序

申报者将纸质版科研成果上交学校科研处,审核通过后通知申报者,由申报者个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(www.moe.edu.cn/s78/A13/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,按照申报系统说明、提示和要求,用计算机填写、录入、上传和打印。最终由学校科研处集中上报。

四、报送要求

著作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;

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和版权页。

五、报送时间

纸质申报材料请于3月15日之前报送学校科研处(新行政楼409室),逾期不再受理。

联系人:徐天祥  64887379,13810935523

王竞雄  64887098,13301357685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科研处

2019年2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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